根据《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苏财会[2006]68号)文件精神,我市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报考对象和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坚持原则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;
2.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,以及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;
3.履行岗位职责,热爱本职工作;
4.具备会计从业资格,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(二)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
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证书。
(三)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
除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取得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;
2.取得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;
3.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班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;
4.取得硕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;
5.取得博士学位。
(四)报名条件补充说明
1、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,取得经济、统计、审计专业技术中、初级资格的人员,并具备基本条件,均可报名参加相同的会计专业资格考试。
2、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,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,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。
二、报名时间和方法
(一)报名时间:2006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(节假日正常报名)。
(二)报名地址:报考人员所在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址。其中:市直报名点为:西安路153号市财会教育培训中心(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淮安分校)。
(三)报名办法:
1、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、报名信息卡、报名手册和考试用书预定单。
2、报名人员由所在单位在“报名表”上审查盖章后,携带报名表一份,身份证、学历证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,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准确无误填涂报名信息卡。
3、中级考生如2006年度考试有合格科目者,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填涂考试档案号,否则后果自负。同时要出具2006年准考证及相关证明原件。
三、考试科目及时间
考 试 日 期 | 初 级 资 格 | 中 级 资 格 | ||
5月19日 | 9:00--11:30 | 经济法基础 | 9:00―11:30 | 财务管理 |
14:00―17:00 | 初级会计实务 | 14:00―16:30 | 经济法 | |
5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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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9:00―12:00 | 中级会计实务 |
课程班次 | 课程介绍 | 价格 | 购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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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讲班 |
班次特色 |
290元/一门 580元/两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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